2017年11月29日,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共同组织有关专家,对辽宁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申报的《辽宁省水生动物疫病监控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评审。通过听取项目申报单位汇报,经过质询和讨论,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专家组一致通过。
2010年,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依据农业部相关文件,承担了辽宁省省级水生动物疫病监控中心项目建设,一期建设于2013年5月建成,共改造实验室1220平方米,购置仪器设备243台(套),经过近些年的运行,省推广总站疫控中心综合能力建设不断得到加强,连续四年通过农业部组织的多项水生动物防疫系统实验室检测能力验证,并较好地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各项水生动物疫病监测工作,切实承担起所辖区域水生动物疫病监控职责,为保证我省渔业生产安全,促进我省水产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此次申报的省级水生动物疫病监控中心建设项目既是在现有的省级疫控中心基础上进行的。
专家组认为此次提出的辽宁省水生动物疫病监控中心建设项目有利于加强和完善我省水生动物疫病防治体系建设,并能指导、带动辖区内地市级、县级水生动物疫病防控机构建设,为产地检疫提供技术支撑;此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详实,依据充分,论证严谨,评价与分析较为全面,内容符合《全国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建设规划(2017-2025年)》(发改农经〔2017〕913号)、《全国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发改农经规〔2017〕1691号)和《水生动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前期工作指南(试行)》要求,可作为该项目申报立项的主要技术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