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创建活动的通知》(农办渔〔2017〕55号)精神,在各省(区、市)渔业主管部门实地考核并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审议,拟定北京市房山区渔政监督管理站等26家单位为2017年度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现将2017年度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拟定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可向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反映。反映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反映人需使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和工作单位。
监督电话:010-59192915(兼传真)
附件:2017年度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拟定名单
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2017年12月12日
附件
2017年度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拟定名单
北京市
北京市房山区渔政监督管理站
河北省
平山县渔政站
怀来县渔政监督管理站
辽宁省
辽宁省海监渔政局大连分局
绥中县渔政管理处
黑龙江省
虎林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
萝北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
上海市
上海渔业船舶检验局芦潮港分局
上海市青浦区渔政管理检查站
江苏省
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
江苏省太湖渔政监督支队三大队
浙江省
舟山市普陀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
瑞安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
福建省
厦门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
江西省
铜鼓县畜牧水产局
上犹县畜牧水产局
山东省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第三支队
青岛市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支队
河南省
沈丘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广西壮族自治区
崇左市江州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
海南省
陵水黎族自治县渔政渔监管理站
重庆市
重庆市潼南区渔政管理站
四川省
万源市渔政监督管理站
陕西省
黄陵县渔政监督管理站
大荔县渔政监督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