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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椒江规范渔船制式电台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3-06-26         信息来源: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

 

  2008年起,因收费主体不规范和未按收费代码进指定专用账户等原因,浙江椒江区物价局暂停了椒江区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渔船制式电台频率占用费收取工作,也成为全省唯一未开展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收取工作的县。

  今年以来,椒江区海洋与渔业局积极联系区物价局,协调解决收费主体合法性和财政专用账户等问题。在市海洋与渔业局和市无线电管理局的协调下,按照收费程序,全面开展渔船制式电台频率占用费收取工作。6月9日下午,区海洋与渔业局专门组织行政审批科、渔政渔监、船检、执法、指挥中心等科室就相关问题进行研究解决,并布置了2013年度渔船无线电收费工作,按村(公司、协会)所管理的渔船数量由挂靠单位实行统一征收,统一缴款,村(公司、协会)将所征收的渔船电台频率占用费交到台州市无线电管理局指定的银行账户,凭银行缴款单和渔船统计表到椒江区海洋与渔业局指挥中心换取电台频率占用费发票。这一举措将进一步规范椒江渔船制式电台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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