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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十二五”期间渔业快速发展
发布时间:2016-03-25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渔业局

 

  “十二五”期间,内蒙古渔业发展得到农业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2014年,自治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现代渔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加快现代渔业建设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在各级各部门和广大渔民的共同努力下,全区渔业全面贯彻农业部、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渔业的决策部署,积极落实“生态优先,以养为主”的发展方针,落实强渔惠渔政策措施,全力打造集养殖、增殖、捕捞、加工、流通、储运、休闲于一体的综合性现代渔业。

  2015年,全区水产品总产量预计达到15.3万吨,较2010年增长33%,年均增长6.1%。

  一、渔业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

  为了充分利用内蒙古宜渔低洼盐碱荒地资源丰富的有利条件,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实施“双十万”工程,促进渔民增收的意见》,2014年自治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现代渔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将宜渔低洼盐碱荒地渔业开发作为工作重点。各地通过出台优惠政策,招商引资,加快现代池塘养殖园区建设步伐,大力推进水产健康养殖。进入“十二五”以来,全区累计新建池塘6.13万亩,改造池塘4.73万亩,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改善,新增水产品生产能力近4万吨。2012年7月,农业部渔业局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组织召开了《三北地区宜渔低洼盐碱荒地开发现场会》;全区已有68个养殖单位被评为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

  二、渔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一是调整增养殖品种结构。发展黄河鲤、长丰鲢、松浦镜鲤、福瑞鲤等名特优新品种养殖。二是创建品牌。全区各地依托资源与环境优势,坚持走绿色发展之路,高度重视水产品质量和品牌建设,积极发展“三品一标”(无公害、绿色、有机水产品、地理标志水产品)水产品,“十二五”期间,全区已累计认证无公害水产品224个、绿色水产品35个、有机水产品60个,地理标志产品9个;全区有14个单位注册了商标,“达里湖”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三是发展水产品加工业拓展营销渠道。因地制宜开展传统速冻方便水产产品、风味食品、螺旋藻及盐藻保健品的加工。大力发展直销、专卖、互联网+等便民销售方式,拓宽了销售渠道,提高了生产经营效益。四是发展休闲渔业。通过休闲垂钓、特色餐饮、观光旅游、渔业生产体验等经营活动,形成了特有的“休闲养殖”模式,促进了农牧(渔)民增收。目前,全区休闲渔业固定资产达2.35亿元,休闲渔业产值达2.14亿元,占渔业三产产值34%,占渔业经济总产值的8.1%。休闲渔业带动就业9118人,从业人员年均收入达3.37万元。“十二五”期间,呼伦湖、达里湖、鄂尔多斯达拉特旗大树湾养鱼协会等8个单位被农业部命名为全国休闲渔业示范基地。

  三、渔业科技水平稳步提升

  积极实施“科技兴渔”战略,不断完善科技推广、技术服务、良种繁育、病害防治等渔业支撑体系建设。2012年,按照农业部开展“科技促进年”和农业部渔业局开展“渔业科技促进年”的统一部署,全区开展了以“送良种下乡、送科技进塘入场到户、助推健康安全增收”为主题的“渔业科技促进年”活动,促进了全区渔业科技水平的提升。

  (一)多层次开展技术培训。从全区渔业生产实际需要出发,以生态养殖、无公害标准化养殖、池塘名特优水产品养殖技术及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培训内容,广泛开展技术培训。2013年,邀请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戈贤平等多名国内知名专家在“全区水产养殖技术培训班”上讲解了水产养殖场和现代养殖园区建设、病害防控技术、新品种生物学特性及养殖技术、“三品一标”产品认证等内容,全区参加培训人员170多人。“十二五期间”,全区共举办养殖技术培训班270多次,培训人员2.2万人(次)。

  (二)大力推广适用技术。一是广泛推广良种繁育技术,提高良种覆盖率。二是推广水产养殖新技术。全区渔业系统大力推广淡水牧场技术,发展中小水面人工精养。保障了水产品品质,大幅度提高了产量和效益,成为渔业增产增效新亮点。三是推广增产、增效健康养殖模式。在各水产养殖区大力推进生态健康养殖,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大力发展稻田养殖模式。“十二五”期间,内蒙古自治区东四盟市发展规模化的稻田生态养殖,既发展了渔业生产,又提高了有机稻谷的生产规模和种稻农民收入,目前,全区推广稻田养殖4.9万亩。

  (三)建设盐湖生物养殖加工园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阿拉善盟等地积极发展盐湖生物养殖加工,鄂托克旗为了发挥当地盐碱水域和盐碱荒地丰富、碱化工发达的优势,将螺旋藻业作为当地支柱产业,投资3.5亿元,建成了占地2万亩的螺旋藻产业园区,年产螺旋藻近2000吨,产品出口欧、美等国家。

  四、水产品质量监管得到加强

  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质量安全工作部署,切实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抽查力度。一是落实养殖单位主体责任和渔业部门监管责任。二是强化苗种质量监管,开展渔业生资打假治劣活动,加大调苗检测和日常监管力度,严把苗种质量关。三是制定水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残留专项整治方案,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四是加强养殖执法检查,促进养殖记录制度的落实,强化渔药、饲料等投入品管理使用,严肃查处违规案件。五是加大抽检力度,强化水产品质量监管。

  五、渔业资源养护取得新突破

  “十二五”期间,内蒙古自治区深入贯彻《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在境内河流、湖泊、大型水库放流经济鱼类苗种8.6亿尾。放流活动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重视,2012年8月,农业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在中蒙界湖贝尔湖联合举办了渔业资源增殖放流行动。全区新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4个;认真实施禁渔区、禁渔期和生态补偿制度,不断加强渔政执法,切实保护渔业资源。

  积极推进呼伦湖生态综合治理全面落实生态休渔各项工作,开展了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实施了良种场建设项目,加大了执法力度,开展了生态治理专项督查检查。

  六、渔政管理工作不断强化

  (一)加强渔政执法工作广泛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渔业法》宣传,连年开展渔业法宣传月活动,有效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认真落实捕捞许可、禁渔、生态补偿、水产养殖等各项渔业管理制度,开展了全面清理整治违规渔具和违法捕捞方式的专项行动,不断强化渔政执法,加大对非法捕捞行为打击力度。

  (二)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每年积极开展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活动,加大对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宣传,提高了全社会对保护水生野生动植物重要意义的认识。强化了水生野生动物特许利用审批工作。通过建立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加强对全区特有水生生物的保护。

  (三)加强渔政执法队伍和装备建设。开展了渔政队伍建设年活动,不断提高渔政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装备和信息化建设,“十二五”期间全区共装备渔政执法艇34艘,50吨级渔政执法船3艘;建立了渔政执法机构、养殖和苗种生产单位、燃油补贴船等数据库。在全区开展了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创建活动,“十二五期间”,有4个渔政机构被农业部命名为全国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

  七、平安渔业建设水平提升

  全面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部署,大力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积极推进平安渔业建设。一是大力开展渔业安全生产的宣传,提高广大渔业从业者和管理者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三是开展了渔业安全生产年、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文明渔港创建、安全生产月等活动,莫力达瓦达斡尔自治旗被农业部命名为“平安渔业示范县”。四是隐患排查、船用产品打假治劣、应急演练、检查督导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有效推动了全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五是不断加强渔船安全管理,强化船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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